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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配合复管令检查 打伤2警 妨礙公务 水煙店3人不认罪(有视频)
(哥打峇鲁20日讯)拒绝配合复苏期行动管制令检查,水烟店东主打伤两名警员,两名员工妨碍公务等共3人皆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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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莫哈末诺南斯里(28岁,东主),次被告莫哈末哈密里(24岁,员工)和第3名被告莫哈末诺艾加(25岁,员工),今日向哥打峇鲁推事庭表示不认罪。
3人被控于本月14日晚上8时15分,在本市冷巴西烈商业区一家水烟店涉案。
今午,首被告被带上3号推事庭,由于不认罪,推事卡马鲁哈斯米批准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出外。首控状指他致伤一名警官,导致这名警官手指骨折。次控状指他挥拳打伤和刮花一名女警脸部。
根据刑事法典325条文,首控状可在326A条文下被判坐牢最高14年及罚款。根据刑事法典353条文,次控状可被罚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首被告的案件将于11月16日过堂。
另两名被告被带上2号推事庭,推事莫哈末依祖丁批准各以4000令吉保释出外,并订于11月24日过堂。
他们两人因维护店主,被控妨碍警方执行公务,根据刑事法典186条文及34条文,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摄影:本报/刘淑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