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趴走、聚会 不好好待在家,怕了吧! 关丹22人被控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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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31日讯)行动管制令期间依然四处趴趴走、聚会,关丹区22名男女包括一对华裔情侣、两名孟加拉籍外劳、5名青少年,今日被控上关丹法庭时,全部认罪。
其中两名青少年更因企图逃脱时,所骑的摩哆撞上巡逻车,另被控阻碍公务员办公罪名。
22名17岁至47岁的各族人士,包括26岁华裔女子、19岁华裔男子及5名青少年,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面对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等不同惩罚,如6人被判罚款200至400令吉之间,或以1个月监禁替代,另3人被判坐牢3天及14天。
众被告被控在本月21日傍晚6时40分至29日早上7时之间,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在关丹县多区,出现在病毒传染禁区一带,并且未获警方允许,触犯2020年预防传染病和疾病控制法令3(4)条文,可在7(1)条文下被判决,也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众人认罪后,推事努鲁法拉汉基于其中3人是学生和辍学生,允许各以500令吉及1300吉令吉保外,以等待行为举止报告及福利局社会报告,并订于5月5日下判。
余者分别3人被判坐牢3天及罚款3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替代,7人判坐牢2天及罚款3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替代,6人罚款300令吉或监禁1个月替代,1人罚款200令吉或监禁14天,2人罚款400吉或监禁1个月替代,以及一人监禁14天。据悉,获罚款者皆缴清罚款及保释金。
主控官西蒂爱莎针对众人违反管制令的行为,认为政府在全力对抗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需要全民全力配合,被告们不可能不知道管制令的实施,继续在疫区走动甚至聚会。
努鲁法拉汉考量案情后,作出上述判决。
众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局律师努鲁哈菲莎代表。
躲路障撞警车
2青少年加控妨碍执法
据控状,两名分别是17岁的中五生及19岁学院生,也面对另一项罪名,即在关丹甘孟路5英哩直落马汉区被巡警截查时,共乘摩哆企图加速逃脱,却与警方巡逻车发生碰撞,触犯刑事法典186条文(控妨碍公务员执法),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7名巫裔及印裔男子于3月28日下午3时,在关丹武吉士东阁一间住家聚会,5名印裔男子则于28日晚上7时30分,在关丹甘马挽路第14公里一家修车厂聚会,以及华裔情侣于27日晚上9时45分,共车出现在武吉柏灵栋马石油油站。
两名孟加拉籍板厂外劳于21日傍晚6时40分,被巡警发现趁休假,在甘孟玛拉工艺大学附近游荡。
两名印裔男子结伴在关丹士满慕廉价屋区游荡,一名巫裔男子是在柏玛哈组屋区外红绿灯处游荡,一名印裔男子在北根路英特拉布拉,跨区到武吉士东阁一间汽车装饰店外。
众人被警方盘问时,皆无法给予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