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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窃民宅偷一万财物 惯犯认罪监2年鞭一下
(关丹10日讯)偷窃惯犯承认爆窃他人住家,偷取约一万令吉财物,被判即日起坐牢24个月及鞭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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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法利(24岁,无业),来自劳勿,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
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9月23日下午2时至同月29日早上9时之间,潜入关丹市士基劳路第48巷一间住家,偷窃约1万令吉财物,包括相机、手表等。
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重犯者 ,更可被判罚款或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通过代表律师哈尼斯向推事纳娃哈欣求情指被告协助年迈父亲打理园丘,家中尚有5名兄弟姐妹,希望能获轻判。
纳娃哈欣基于被告曾有至少5项犯罪前科记录,包括群殴、拥有贼赃、破门爆窃等罪行,经考量后,判决被告监禁24个月及鞭笞一下,服刑期从下判日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阿蒂卡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