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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有弃保潜逃可能,毒官员禁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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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扣留室逃脱重新落网 毒官员 禁保外 防再逃

被告莫哈末沙鲁(左3)因行为带有侵略及反抗,被庭警押离法庭。
被告莫哈末沙鲁(左3)因行为带有侵略及反抗,被庭警押离法庭。

(关丹3日讯)35岁农业局官员因嗜毒及拥毒被扣捕,上月尾从关丹警察扣留室逃脱3天后,今日正式面控4项逃脱及毒品罪,一律不获保外。

被告莫哈末沙鲁依迈诺丁(35岁,农业局官员),来自关丹北根路英特拉森布那住宅区,最后住址是关丹双溪依萨。

他今早与第二任妻子依凡法汉娜(26岁,护士),身穿白色T恤及深蓝色牛仔裤的情侣装,因嗜毒罪名,一起被警方押上法庭。此外,莫哈末沙鲁个人也面对另两项嗜毒拥毒罪,以及逃脱罪。

除了被告夫妻,陪同出庭者包括双方家长及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由于体格壮硕的被告表现带有侵略性,庭警一直守在被告周遭,以防万一。


据第一项控状,莫哈末沙鲁率于11月28日早上7时,在关丹英迪拉马哥打市镇警察集中扣留中心,通过扣留中心正门逃跑,因此,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24(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的合法拘留)。

罪成可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沙鲁及依凡于11月30日下午3时,在关丹警局肃毒组,被发现曾滥用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条文下判刑,及以38B条文下同读。

沙鲁不认罪后,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以被告逃跑3天,不仅警方展开全面搜捕,也出动邻州警方协助,才成功在吉隆坡重捕被告,因此被告具有弃保潜逃风险,不建议允许保外。

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则建议法庭扣押被告国际护照,担保人增加至2位及限时报到等,作为批准保释额外条件。

凯鲁也说,被告与两名妻子都是公务员,加上他与元配育有2名孩子,是名住家男人,所以弃保可能性不高。

“女被告即被告小妾,目前在淡属医院任职,而且与被告还在新婚中,本身另需要供养父母。”

推事纳娃哈欣考量后,同意依凡法汉娜获以2000令吉保外,而沙鲁因存有弃保潜逃危险,不获批准保外。逃脱罪过堂日为本月17日,毒品案则定为明年2月4日过堂。
 

否认嗜毒拥毒罪

被告莫哈末沙鲁也在关丹第2推事面控嗜毒拥毒罪,皆不认罪后,不获推事若迪雅娜允许保外,以防弃保潜逃。

沙鲁被控于11月24日的早上10时,在关丹双溪依萨住家内,拥有0.9克含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罪成可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第4项控状指沙鲁于11月24日下午1时,在关丹警区肃毒组毒接受尿检时不过关,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条文下判刑,及以38B条文下同读。

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不少过2年或不超过3年。

主控官西蒂艾莎副检察司在代表律师提出要求允许被告保外时,指被告虽受聘于农业局,但今年中旬起,工作表现不佳,经常旷工或是迟到早退,已被该局降职为日薪职员。

她说,控方有足够理由相信,被告一旦保外,弃保潜逃风险是很高,欲重捕后者将很难。

诺迪雅娜接纳控方建议,不允许被告保外,案件定为明年2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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