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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涉贪,2警员控5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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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肅毒警員涉貪收6500賄金 控5罪

(关丹15日讯)两名巫裔警员涉嫌向拥毒罪犯收取6500令吉贿金,今日双双被控上关丹地庭,面对5项涉贪罪名时不认罪,法庭允许各别以5000令吉保外。

被告慕哈末拉依央(30岁,一巡伍长),目前驻彭州警察总部肃毒组,及史丹利布拉乌斯(36岁,后援巡长),驻北根警区肃毒组,两人案发时皆是北根警区肃毒组警员。

据第1控状,两人于今年3月7日晚上11时,在北根市区伊斯兰银行出纳机,利用本案事主(拥毒罪犯)妹妹银行出纳提款卡,取出1500令吉现金,作为协助减低被搜获冰毒含量酬劳。

第2、第3及第4控状皆指2人于上述相同时间及地点,在相同银行户头,3次提出1500令、1500令吉及500令吉贿金。


第5控状是2人于相同时间地点,通过相同银行户头将1500令吉贿金,转账到次被告弟弟银行户头。

上述罪行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及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2人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人不认罪后,由律师赛夫丁向法官莫哈末嘉查利否认有罪,要求减低保释金。

慕哈末拉依央(左)否认贪污罪名后,被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慕哈末拉依央(左)否认贪污罪名后,被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赛夫丁说,被告们已成家,次被告与妻共育5名孩子,两人每月净收入1000令吉。

“被告们都是公仆,加上需照顾家庭,不会弃保而逃。”

反贪会主控官卡玛丽亚向法庭献议每人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法官莫哈末嘉查利衡量双方请求后,允许两人各别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下月13日过堂。
 

史丹利布拉乌斯(左)被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时,以布掩盖脸部。
史丹利布拉乌斯(左)被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时,以布掩盖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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