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警員“放蛇”越洋賣淫女監3個月
(關丹12日訊)越洋賣淫遇“放蛇”警員,2印尼女子承認提供性服務,今日被判各別監禁3個月!
安姑恩布特麗(28歲)及慕嘉迪(35歲),今早被帶往關丹推事庭面控,兩人在聆聽控狀后,當庭俯首認罪。
她們被控于本月1日下午2時30分,下榻關丹市一家旅店,並利用客房進行賣淫活動。
她們分別在303號及309號客房內,欲為“放蛇”警員提供性服務,因此抵觸刑事法典賽第372(B)條文(非法賣淫),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查麗娜奧斯曼警長以被告們持觀光證從印尼入境大馬,卻涉及不道德活動為由,建議推事莎麗花給予嚴判,並諭令被告們在完成服刑期后,轉交移民局,供安排譴送回國。
莎麗花在被告們要求以最低刑罰後,判決每人坐牢3個月,從被捕日即本月1日算起。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