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今日东海岸 > 彭亨

动粗致伤2青年 2人认罪1人保外候审

文 文 文

(关丹30日讯)3名印裔青年分别在两宗误会纠纷中,动粗致伤两名同籍青年,今日被控蓄意伤人罪名时,其中两人选择认罪后被判罚款,另一人要求保释。

上述案件于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审理,由主控官丹尼尔华菲副检察司及西蒂娜比拉胡达副检察司负责提控,众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莫哈末哈金米和法拉阿蒂卡协助于庭上求情减刑,承审推事为华喜达。

众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下面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首宗案件被告分别是麦克阿方索(35岁),来自关丹甘榜巴当,及安巴拉苏(31岁),来自关丹武吉士东阁,被控于6月28日凌晨4时10分,在关丹大街一家便利商店前,因不满19岁同籍青年指责他们污言秽语,联手动粗掌掴后者致脸部受伤。

两人认罪后,分别以月入只有1200令吉及1700令吉为由,希望能获法庭以最低罚款为判刑,最终均被判罚款1300令吉或以坐牢2个月替代。


另一名被告杰加迪森(37岁),来自槟城北赖,被控于7月24日下午6时30分,在关丹士满慕住宅区蚬壳油站前,暴力推搡同为37岁的同籍男子,导致后者摔倒和左额刮伤,留下长约4公分的伤痕。

杰加迪森选择不认罪,而后由一名担保人以1500令吉保外,案件展至8月13日过堂。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关怀
关怀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