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1日讯)家庭主妇涉嫌在连锁家居用品商店偷窃近百令吉物品,今日在建筑物内偷窃罪名下被控时不认罪,获以4000令吉保外,案展至本月26日过堂。
被告法丽莎雅吉米丝(34岁,家庭主妇),来自沙巴古达,被控于本月7日下午6时,在关丹甘孟路6英哩一间连锁家居用品商店内,偷窃一包三合一即溶咖啡、11包饼干、一盒香氛、两包不同品牌巧克力、一包冰淇淋棉花糖及一包果冻,总值96令吉50仙。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80(建筑物内偷窃)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
被告不认罪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里协助求情减刑时指,被告已婚,丈夫是名合约建筑工友,月入1500令吉,共育4名孩子,希望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承审推事依丽娜奥斯曼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定于本月26日案件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费道斯阿末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