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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控不认罪
(关丹2日讯)华裔男子因酒后驾驶,今日被控酒驾罪名时不认罪,获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下保外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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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酒驾案是在关丹交警推事庭进行提控,涉案男被告江国豪(译音,49岁),来自关丹,控于6月7日晚上10时,在士满慕路的交警设置的“醉酒行动”(OP Mabuk)中,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时,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为70克/100毫升,超过法定50毫克,即多出20克/100毫升。
被告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A(1)(醉酒驾驶)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不超过3万令吉。
被告不认罪及要求保外审讯后,由代表律师莫哈末阿米鲁哈菲斯协助求情时指,被告是名销售员,月薪约3500,在妻子逝世后,供养年迈双亲、岳母,以及一对仍在大学求学的孩子。
“被告已在关丹定居30年,没有弃保理由,希望能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承审推事华嘉达批准被告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本月30日过堂。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诺艾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