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非法万字票 华青认罪罚款2500
(关丹2日讯)华裔青年因拥有非法万字票,今日被控上庭后直认不讳,被判罚款25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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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家辉(27岁,译音),来自槟城北海,被控于8月27日下午1时30,在关丹林明路甘榜巴当某商店一楼内,被发现拥有3张非法万字票。
上述行为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9(1)(拥有非法万字票)条文,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蔡家辉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并希望获判罚款了案,承审推事东姑依丽雅娜在主控官西蒂爱莎检察司建议酌量判刑后,判决被告罪名成立,罚款2500令吉或入狱3个月替代。
此外,一名16岁华裔少年因涉及协助从事网上赌博活动,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罪成,法庭裁定被告需缴上1000令吉保证金和签保守行2年。
来自霹雳怡保的少年,被控于1月12日晚上7时,在关丹武吉乌美路某商店,协助打理通过智能手机从事网上赌博活动,抵触1953年住家公开场合聚赌法令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治罪,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最高3年。
承审推事华喜达再纳阿比丁也判决被告双亲或监护人在被告守行2年期间,每月陪同被告到社会福利局签到,强制出席社会福利局举办的活动,并保证在守行期间不得再重犯任何犯罪行为。
此案主控官为迪圭加仁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