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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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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令吉贿警 缅甸籍男子罪成罚5000

被告莫哈末沙其被控贿赂警官罪成,罚款5000令吉。(取自社媒)

(瓜拉登嘉楼21日讯)一缅甸籍男子被控以250令吉,他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替代。
 
被告莫哈末沙其(27岁)被控于本月15日下午3时15分,在龙运阿罗登波雅礼堂的路旁,非法售卖二手物品,并以250令吉贿赂一名警阶为警长的警官,作为不对付他的酬劳,触犯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
 
交替控状指被告以250令吉贿赂一名警阶为警长的警官,作为不对付他非法售卖二手物品的酬劳,触犯刑事法典第214条文。
 
被告今日被控上瓜登地庭,承审法官为诺拉希玛。法庭也宣判该250令吉,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0(1)条文下,归于大马政府。
 
此案由反贪主控官诺莱函主控。被告稍后缴付罚款后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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