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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拟重修伊法16项条文 大臣:不会坐视不理
(哥打峇鲁21日讯)吉兰丹州政府有意重新修改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项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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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于今年2月以8比1的多数裁决,该刑法的16项条文无效。
丹州大臣拿督纳苏鲁丁透露,作为将伊斯兰作为行政政策的政府,他们不能只是应对伊斯兰法律和伊斯兰法庭体系面对的挑战。
“我再次强调,吉兰丹州政府承诺重新制定被废除的16项条文,而这也符合吉兰丹州议会在今年3月所通过的议决。”
他说,丹州政府的政策以将伊斯兰为基准,若有任何方面不断的寻找插手干预议程,特别是在伊斯兰法律体系方面,丹州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理。
“眼前的挑战和障碍,并没有削弱我们的斗志精神,反之我们将以崇高的斗志继续前进,以提高伊斯兰的宗教地位。”
他今日出席主持“加强伊斯兰律法及司法机构大会”(KONSIS 2024)开幕礼,致词时如此指出。
在场者尚有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和丹州副大臣拿督法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