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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男否认藏他人车胎 被允各以5000令吉保释
(关丹22日讯)两名印裔男子否认私藏他人的车胎,被允以5000令吉保释,案件另择下月29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是40岁的威努卡纳及35岁的斯得瓦,他们被控于上月9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柔佛古来县销毁31个车胎,证实是日前在关丹格宾工业区被投报失窃的车胎。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14条文(协助隐藏贼赃),同时可在第34条文下宣读,,一旦罪成,可判入狱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今日在关丹推事1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律师努鲁迪雅娜代为求情,称两人月入1500令吉,还须承担3名及一名孩子的费用,希望能减低保释金。
推事东姑依丽雅娜随后允许两名被告分别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艾妮爱迪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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