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前警区主任被控收贿不认罪
(关丹7日讯)淡马鲁前警区主任莫哈末阿兹哈,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46项收取总额7万600令吉的贿款罪名,他不认罪,获允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阿兹哈(53岁),被控于2019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
淡马鲁县内,身为大马皇家警察,即淡马鲁警区的警官,通过线上银行户头,在知悉对方与自己的公务有关下,仍无酬收取数人及数间公司,介于100至5600令吉的款项,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控方也提供46项交替控状作为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被控收取贿款,以庇护相关公司不被警方采取行动,该举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判决。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他一概不认罪。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阿末费沙副检察司、拉希达慕妮副检察司及丽法副检察司共同主控。阿末费沙建议法庭让被告以4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附加条件如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每月到反贪会报到,及被告 或代理人禁止骚扰案中证人为保外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波阿鲁慕甘指出,被告自1993年加入警队,已服务30年,在这期间,不曾被采取过任何纪律行动对付。
他说,被告妻子已生病两个月,并施了手术,需要被告照顾。
“保释金是确保被告出庭,不是一种惩罚,而被告一直都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工作。”
他说,案发后,被告已被调职至关丹的彭亨州警察总部工作。
此外,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纳吉查卡亚说,被告被控后,可能会被冻结职务,而被告只有能力筹获2万令吉保释金。
“我们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最终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外,同时也采纳控方提出的附加保外条件。
此案订于11月15日过堂,进行移交文件程序。
视频;何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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