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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件申报奖励金 女商人不认罪
(瓜拉登嘉楼26日讯)伪造文件虚假申报“职业振兴计划”奖励金,女商人面控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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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莎苏丽雅慕达(37岁)今日被控上瓜登地庭,面对的两项控状为于2020年11月3日及23日,在1971年雇员社会保险(普通)条例第10、12及12A条文下的雇员登记表格上虚报资料。
被告被控在乌鲁登嘉楼的东海岸大马建筑工业培训中心犯案,在上述表格中虚报的资料包括公司雇员姓名,以达至欺骗目的,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达祖基阿里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加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10月18日再次过堂。
同时,法庭也提出附加条件,被告每月必须前往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报到,并且向登州反贪会呈交个人国际护照。
此案由反贪会的法拉耶斯敏副检察司提控,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昔阿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