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 8理事被控案 6月1日宣判
(而连突7日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理事被控非法集会一案,案件今日在而连突推事庭进行审讯,随着今日控方最后一名证人,即案件调查官完成供证,推事宣布案件于6月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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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月15日进行审讯时,控方已传召而连突警区主任玛兹兰警监,以及警长莫哈末慕海敏供证,另一名原本需出庭的调查官努莱妮警长因缺席,她今日被传召出庭供证。
8名被告今午12时40分左右才进入法庭,案件约1时30分结束,8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拿督黄诗忠随后向媒体指出,在上述证人供证时,他们询问证人是否能证明8名被告,在悬挂横幅活动上是“参与者”身分,或只是刚好放学时间前来载孩子或孙回家,证人回答说无法证明。
另外,辩护律师阿鲁杜拉沙米说,推事随后宣布案件于6月1日,宣判此案件是否成立,或8名被告需要自辩。
另一名辩护律师为T古纳西兰,此案主控官为依查妮副检察司,推事是莫哈末纳吉依斯迈。
8名被告分别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吴思亿、副主席钟树珍、 副秘书梁昭燃、而连宋华小董事长植明生、南唛华小董事长邝德福、华都巴来董事长黄琼猷、校友会主席熊龙生及而连宋华小家协主席植东生,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20日早上11时22分,在双溪仁华小前悬挂横幅反对爪夷书法纳入华小课程,抵触刑事法典142条文。
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条文(非法集会)下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方传召的证人共7人
此案于去年12月14日开审,至今控方所传召的证人共有7人。
这7人分别是摄影莫哈末胡再尼、而连突警局局长莫哈末拉兹里、而连突警局交警组警官诺法华妮仄哈山警长、双溪仁华小保安沙哈曼奥斯曼、而连突警区主任玛兹兰警监、警长莫哈末慕海敏及调查官努莱妮警长。
周四(7日)前来而连突推事庭,声援8名被告的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兼吉隆坡中文华小董事长拿督王鸿财、马来西亚董总财政兼彭亨华校董事联合会署理主席拿督杨安山、吉隆坡峇都区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黄世辉、雪州士拉央华小副董事长吴令安、前任雪州巴生县发展华小工委会秘书长吕志勤、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会长叶全发、总秘书张甲由、总财政罗耀明、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财政邓宏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