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网上不当发言 行动党张晓峰不认罪
(瓜拉登嘉楼1日讯)涉嫌在个人面子书专页发表伤害他人言论,民主行动党登州联委会秘书张晓峰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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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峰(45岁)今早被控上瓜登地庭,由代表律师张菲倩向法官诺丽雅奥斯曼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7月11日下午2时半,在个人面子书专页留言中,发表伤害他人的不当言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
在有关条文下被判罪成者,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来自总检察署的检控官旺阿米拉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辩方律师张菲倩提出多项论据据理力争为被告求情,要求减低保释金额。
张菲倩指出,被告的妻子为家庭主妇,两人育有两名9岁及11岁的孩子,被告除了作为主要的家庭经济来源,也必须照顾年迈患病的父母,而且本人来自瓜登,并没有逃逸的理由。
她说,被告也没有犯罪前科,在案件调查期间亦给予全面配合,加上在面子书留言并非严重罪行,未对任何公众造成影响。
法官最终允准将保释条件降低为保释金额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被告在候审期间必须在每个月的1号前往瓜登警局报到,同时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18日再次过堂。
身穿白底条纹衬衫及黑色西装裤的张晓峰神情淡定,今日在登州行动党主席黄再兴陪同下上庭面控,较后由州组织秘书王威龙为担保人。
(摄影:本报黄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