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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承认偷窃公司电缆 各罚5000 或监禁10个月

(关丹18日讯)两名男子承认偷公司电缆,被判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需监禁10个月替代。
两名被告分别是37岁的莫哈末哈菲兹及39岁的莫哈末道菲,被控于8月20日凌晨4时,在格宾工业区,一条35毫米宽及110公尺长的电缆。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拉惹诺苏兹阿娜随后判处两人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10个月替代。

此案由爱妮阿蒂拉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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