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开逾5万支票工程费 土展区经理 不认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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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开逾5万支票工程费 土展区经理 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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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丹27日讯)土展区经理利用职权,8个月内不诚实开出13张总额5万4742令吉50仙的公款为工程付账,惟他否认有罪。

    被告沙林沙哈丹(41岁)来自马兰增卡,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13项滥用资金控状时,均否认有罪。

    据控状,被告于2020年1月23日、3月6日、4月10日、4月20日、8月27日、9月29日,在马兰县增卡市的马来亚银行,将13张属于乐芭北部土展区的支票,分别志银4997令吉、1400令吉、4997令吉、2720令吉、4470令吉、3600令吉、5000令吉、4958令吉50仙、4186令吉、3570令吉、4994令吉、4950令吉及4900令吉,涉及总额达5万4742令吉50仙,充作支付给一家私企公司的工程费用。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03条文(滥用资金),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至少6个月至最高5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被告沙林沙哈丹(左2)在女家属陪伴下,由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被告沙林沙哈丹(左2)在女家属陪伴下,由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随着被告不认罪,主控官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给予被告交替控状选择,即在抵触刑事法典第406(刑事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0年、鞭笞和罚款,但被告同样选择不认罪。

    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随后建议法庭一旦允许被保外候审,所有案件总保释金定为2万5000令吉,同时每月必须到反贪会报到及交出国际护照。

    被告代表律师西蒂阿芝查向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依斯迈求情时指,被告已婚且与妻子共育有4名仍在求学的孩子,也须供养年迈父母和岳父母,同时,目前仍在相同公司,即涉案公司任职,不存在弃保潜逃风险。

    莫哈末沙比里依斯迈经衡量双方请求后,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于每月到反贪会报到,案件展至4月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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