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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前,一定先将你杀死” 莽夫恐吓杀妻 不认罪
(关丹3日讯)“我离开前,一定会先将你杀死!”,莽夫今日面控恫言杀妻的刑事恐吓罪名,惟他不认罪,获以3000令吉及附加条件下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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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纳查沙益(53岁),来自关丹柏玛当巴达峇鲁,今日在关丹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上月28日下午2时,在关丹柏玛当巴达峇鲁的住家内,恫言欲杀死51岁的妻子,即“我离开前,一定会先将你杀死”,导致后者心生恐慌。
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向推事法拉涵表示不认罪后求情,指他是名合约劳工,收入约1200令吉,与妻子即案中受害者共育3名孩子,希望法庭减低保释金。
主控官西蒂艾莎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法庭若允许被告保外,除了保释金,应设附加条件即不得骚扰受害者,直至案件审理结束。
法拉涵经考量后,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和不得对受害者进行骚扰为附加条件下保外,案件展至本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