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杀害香蕉小偷 园主逃死刑监14年
(瓜拉登嘉楼30日讯)因杀害一名香蕉小偷而被控谋杀的香蕉园园主,获瓜登高庭允准控状从谋杀罪修改为致死罪,成功逃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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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登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莫哈末今日裁决,被告依斯迈莫哈末顿(40岁)被控致死他人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4年,刑期由2018年12月3日被逮捕日开始计算。
被告在这之前被控于2018年12月3日下午3时15分,在马江甘榜特巴康峇容一间住家外,杀害现年46岁的沙拉胡丁依斯迈,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一旦罪成刑罚为死刑。
法庭将控状由刑事法典302条文修改为30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30年及罚款。
法官指出,根据目击证人供证及呈堂证据,事发时死者刻意挑衅激怒被告,但被告并没有作出任何欲杀害死者的行动。
他补充说,被告在怒气冲冲下只利用一根铁枝和一串香蕉殴打死者一下,即使手上有也没有用上任何尖锐武器,而死者与被告在一起时仍然活着。
他说,法庭也考量到辩方的辩词,即被告苦等近9个月的收成,也是生计被死者顺手牵羊后,所遭受的情绪压力。
此案在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了15名证人上庭,而辩方则提出两名证人。
副检察司阿米尔阿布峇卡在提控时,也提及被告涉及3宗罪案,包括毒品案及伤人案。
此案另一名检控官为阿末法德利马慕副检察司,辩方律师为莫哈末哈亚杜丁莫哈末及仄阿米尔仄慕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