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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私人恩怨私闯他人住家 劳工认3罪罚款2500
(关丹15日讯)劳工承认为私人恩怨私闯他人住家,干下私闯、伤人及破坏财物3罪,换来罚款2500令吉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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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慕哈末诺法克里(30岁),来自关丹巴洛,今日在关丹第1推事庭面控3罪,当庭俯首认罪。
他被控于本月8日中午12时,私闯关丹巴洛柏迈一间住家,被屋主发现身处在客厅,抵触刑事法典第448(非法闯入建筑物)条文。
罪成可判坐牢最高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时间及地点,蓄意致伤29岁巫裔男屋主右脚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丙者兼施。
第3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蓄意踢倒事主泊于车房的摩哆,造成事主蒙受100令吉的财物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罪成可判坐牢至少1年及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被告选择认罪后,主控官阿雅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酌量判刑,推事努鲁纳英最终判决被告3项罪名成立,共判罚款2500令吉或以坐牢7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