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名牌店偷衣被逮 店员不认罪保外
(关丹4日讯)快餐店店员否认在名牌专卖商店内,偷取3件总值280令吉衣裤罪名,获以2500令吉保外。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慕哈末努金海卡(21岁),来自关丹甘孟路5英哩,被控于本月1日中午12时30分,在关丹East Coast Mall的品牌专卖店内,偷取一件黑色男装有领短袖T恤、一件白色长袖T恤及一件灰色长裤。
上述商品总值280令吉,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80(建筑物内偷窃)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及罚款或鞭刑。
慕哈末努金海卡聆听控状后,向推事诺依莎蒂否认有罪,并指目前依然单身,在快餐店打工月入1000令吉,希望能获减低保释金。
诺依莎蒂考量后,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本月20日过堂。
主控官为郭奇思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