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收取毒贩家人700贿金 肃毒组曹长 不认罪
(关丹3日讯)30岁肃毒组曹长被控于4年前,收取由毒贩家人提供的700令吉贿赂金,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菲道斯于2015年,在雪州武吉蒲种肃毒组任职,他于当年12月22日下午在关丹某银行提款机,收取毒贩家属从银行转帐的700令吉,以作为不再继续调查毒贩的贿赂金,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 17(a)条文。
他以须扶养妻子及孩子为由,通过辩护律师阿利向法官卡查里求情,要求降低反贪会主控官卡米拉所开出的7000令吉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谕令被告须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额,及一名担保人,并择定此案于本月31日过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攝影:徐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