捣破疑违规包装厂 贸消局起47公吨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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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3日讯)彭亨州贸消局捣破涉嫌违规售卖及没有拥有售卖食用油准证的商家及食油包装厂,起获市值近12万令吉的47公吨食油。
该局执法主任阿末菲特里指出,该局继于本月1日,在关丹马哥打阿曼工业区一单位,捣破一家非法转售补贴食油的不法工厂后,马不停蹄地追查补贴食油来源。
“执法组于昨日及今日,分别前往关丹双溪索及甘孟清真园的两家包装食油厂,展开调查并确认有关包装厂涉嫌违规售卖补贴食油,以谋取牟利。”
他今午在甘孟清真园率队取缔一家违规作业包装食油厂后,于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阿末也说,该局除了扣捕9名年介50至64岁的涉嫌者助查之外,也先后从被取缔工厂充公总值11万7955令吉的47.9公吨补贴食油。
“两家涉嫌违规售卖上述食油的厂商,将部分食油进行一公斤包装及供应市场,以掩人耳目,剩余的食油全数直接转售给不法工厂,并将有关补贴食油转售到外州、相关工业,甚至走私到邻国。”
他透露,其中在双溪索设厂的包装商,原本作业执照是在关丹双溪卡浪,惟于今年初擅自迁厂到双溪索,并涉及此宗违规转售交易。
“而在甘孟清真园的包装厂则于去年12月获得准证,进行补贴食油包装,却为快速谋取牟利而违犯准证条例。”
他也说,上述案件将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及1974年统制品法令下,开档调查,涉案者也将被提控。
“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达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重犯者罚达可达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公司或组织,将可被判罚达20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