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反贪会提供
(关丹3日讯)关丹高庭今日驳回45岁前曹长上诉,维持贿罪成,判监14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即日执行,不能再上诉。
前隶属北根警区刑事调查组曹长莫哈末里胡安(45岁) 被控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5时,在北根警区刑事调查室,接收市民1000令吉的贿赂,以作为不采取行动的回报。
第2控罪则是,被告于2020年9月19日中午12时30分,在北根区内,接收同一人的1000令吉的贿赂,以作为不采取行动的回报。

此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
关丹法庭于2022年3月10日作出裁决,判处被告监禁14个月几罚款1万令吉,而被告当时也进行上诉,并要求在高庭审讯。
关丹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迪兹随后宣判被告维持原判,即是判监14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依法斯里胡副检察司,辩护律师则是莫哈末哈米吉及哈里马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