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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闯女友家砸物 超市员工 判监2年
(关丹26日讯)超市员工清晨擅闯小女友住家砸物发泄,今日被控蓄意破坏及擅闯他人住家罪,认罪后被判入狱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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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艾曼依凡(20岁),来自关丹米昔拉,被控于本月8日早上7时30分,在关丹米昔拉甘榜巴哈吉雅一住家,蓄意砸毁一台价值70令吉的站立式电风扇,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或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擅闯16岁少女住家,触犯刑事法典第442条文(侵入住宅),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48(非法闯入屋子)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向推事诺阿兹占求情时指目前仍单身,与案中女事主是男女朋友关系,经常进出其家,希望能以监禁取代罚款。
爱依莎纳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严惩,诺阿兹占在衡量后,判决被告两项罪名成立,各判坐牢12个月,共24个月,皆从被捕日即本月11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