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18日讯)开车撞摩哆酿2死及涉毒的华裔男子,今日在淡马鲁推事庭面对贩毒、拥毒及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共4项控状,他皆不认罪,由于涉及贩毒而不准保释。
来自甲洞的被告钟国强(译名,38岁,客服人员),被控于6月12日凌晨12时30分,在淡马鲁警察总部被发现贩毒50.85克甲基安非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根据同一法令39B(2)条文被判刑,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则须被鞭笞至少15下。

被告也被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被发现拥有0.85克海洛因,抵触相同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面对两项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罪,被控于6月11日晚上10时50分,在淡马鲁东姑依斯迈路鲁莽驾驶,导致诺伊蒂娜(18岁)和阿妮思伊蒂安娜(18岁)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一旦罪成,将分别面临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10年,和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
案件两名主控官为阿德莲娜副检察司和西蒂莎拉阿奇拉副检察司,他们在庭上要求被告在拥毒罪名下以6000令吉保释,两条鲁莽驾驶罪名则总共以3万令吉保释,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西蒂法蒂玛为被告求情,指被告月薪仅3000令吉,还需照顾年迈父母。
最终推事陈秋劲(译名)宣布被告拥毒罪保释金为4500令吉,两项鲁莽驾驶罪的保释金共1万8000令吉,并吊销被告执照,但由于被告涉及贩毒罪,最终不准保释。
(本报谢颖贤摄)
由于被告还未委任律师,鲁莽驾驶案件择定于7月17日过堂,被告两项涉毒案件,由于需等待化验报告,则择定9月18日过堂。
被告身穿橙色囚服及戴着口罩,周二早9时抵达法庭,面对媒体拍摄时全程低下头
当被告离开法庭时,庭外数位相信是死者的家属,有者拿起手机拍摄被告,有者则忍不住掩面落泪,场面哀伤。

案件背景
本月11日晚上接近11时,在淡马鲁市区东姑依斯迈路发生死亡车祸,华裔男司机驾驶Bezza轿车,撞上停在红绿灯前等候的摩哆,导致女骑士和女乘客重伤当场毙命,警方随后还在肇祸轿车内起获毒品。
据警方调查,肇祸司机的尿检呈阴性,没有涉及醉酒驾驶,也没有涉毒或其他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