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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手转售25台水机赃物 店员认销赃罪罚款3000
(关丹20日讯)店员承认脱手转售25台水机赃物,今日被控销赃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8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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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阿利菲阿马(23岁,店员),来自关丹甘榜士拔,今日在推事庭被控于5月1日下午5时,在关丹武吉士东阁贝律山一间建筑物内,拥有及企图销毁25台报失水机,即将贼赃转售于21岁女子。
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协助隐藏贼赃物),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利菲阿马选择认罪后,通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拉喜查要求减刑时指,被告日入为45令吉,目前仍单身,但需负担双亲。
推事拉惹诺苏再娜随后判决被告罪名成立,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8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陆曼哈金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