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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掌掴致伤妻子 莽夫不认罪允保外
(关丹14日讯)莽夫蓄意掌掴妻子,导致后者脸部蒙伤,今日面控家暴罪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本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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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努阿费沙万(25岁,自雇人士),来自雪州蒲种,被控于今年1月26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30分,在关丹甘榜巴当柏丹娜一间住宅,对返回娘家的23岁妻子动粗,即掌掴妻子左脸颊,造成后者脸部蒙伤。
上述举止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并与相同法令下的326A(伤害配偶)下同读。
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323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刑罚。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认罪,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里协助求情时指,被告月入约2000令吉,与案中受害者尚未育有孩子。
推事拉惹诺苏再娜基于被告及受害者并没同住一屋,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本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