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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民众偷拍录影 彭贸消局 突检电影院
(关丹3日讯)为防电影偷拍者违反侵占版权法令,彭亨州贸消局特派官员突检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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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贸消局主任莫哈末苏菲安披露,该局于昨晚派出13名执法人员,前往关丹City Mall的MBO电影院,展开防偷拍突检行动。
“为了防止民众偷拍或偷录影,执法人员随机进入影视厅,一旦发现有在场民众使用手机或摄影机进行拍摄,即采取行动。”
他今早针对昨晚展开的电影院检举行动成果,如是指出。
他说,经过检视,现场并没有人进行偷拍,但当局不会因此松懈。
“于上月,执法人员已检视州内所有电影院14间电影院影视厅,包括MBO及GSC电影院,没发现有偷拍电影者。”
他也说,任何违反1987年版权保护法令第43A条文的人士,一旦证实罪成,可被罚款不低于1万令吉或不高于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