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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雇主聘请非法外劳 被罚5000至3万5000令吉
(百乐27日讯)7名雇主因聘请非法外劳及允许他们逗留在店内,而被移民局罚款5000至3万5000令吉,而涉及的非法外劳共有20人。
彭亨州移民局今日在面书发文说,共有7名雇主因雇佣非法外劳,而被判罚款5000至3万5000令吉。
文中说,金马杨移民局法庭法官阿末利兹奇是根据1959/63年移民局法令(155法令),对雇主及非法外劳做出宣判。
“其中一名雇主因雇用3名非法外劳及允许外劳逗留商店内,抵触第55E(1)条文,被罚款4万5000令吉,而非法外劳则是每人被罚1万令吉或监禁1个月。”
文中也说,另外6名雇主同样因聘请非法外劳,而被判罚款5000至3万5000令吉,涉及的非法外劳共有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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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外劳分别是6名泰籍、巴基斯坦籍、印尼籍、柬埔寨各一名,被判罚款1000至3000令吉不等,而其余5名印尼籍、两名越南籍及一名柬埔寨籍的非法外劳则被判监禁5至6个月。”
文中也说,这次法庭的判决是彭州移民局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进行的逮捕行动。
“此案的主控官团队包括莫哈末沙里阿林、罗斯米及安努卡马阿里菲。”
该局也呼吁商家不要聘请非法外劳或允许他们逗留在店内,必要时向移民局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