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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拳打脚踢被控 失业男不认殴妻
(关丹23日讯)失业男被控对妻子拳打脚踢施家暴,令后者身体多处受伤,但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订于下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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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慕哈末阿米韩沙(47岁),来自马兰县纽西兰土展区,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控状指他于本月18日约下午3时,在关丹甘榜柏拉姆一间住家内,对同龄的妻子拳打脚踢,以致后者受伤。
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52A(攻击或向伴侣使用武力)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选择不认罪后,于求情时指本身目前失业中,无能力支付高昂保释而要求法庭允许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主控官爱妮艾迪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一旦允许被告保外,需附上额外保释条件,即不可在案件审理期间,骚扰案中受害者及相关证人。
承审推事拉惹诺苏再娜考量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一名担保人及遵守附加条件为保外条件,并将案件展至下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