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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道飙摩哆翻车 4学生控鲁莽驾驶
(淡马鲁29日讯)4名涉及在东海岸大道飙摩哆翻车意外青少年,今日在淡马鲁地庭面控鲁莽驾驶罪名时,全数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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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分别是阿马慕祖丁阿都阿兹(19岁)、慕哈末沙米旺祖奇菲(20岁)、莫哈末海卡莫哈末哈纳菲(22岁),皆是学院生,以及15岁的初中三学生。
他们被控于本月24日下午6时30分,在东海岸大道朝东方向第127公里,即靠近淡马鲁休息站路段危险骑摩哆,以致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威胁。
上述行为已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1)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
众人选择不认罪后,获法官阿末利基阿都加利允许每名青年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而未成年少年则以1500令吉保外,案件展至明年2月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凯鲁尼沙嘉化副检察司,而被告们则由凯鲁安华阿布哈山阿沙艾利为代表律师。
日前社交媒体广传一则时长视28秒,一群摩哆骑士在大道上玩命飙摩哆,结果其中1人翻车摔地,后排数辆摩哆如“保龄球”般接连翻车,摔地者伤势不明,场面惊险的视频,并贴文指有飙摩哆党公然在东海岸大道靠近淡马鲁休息站路段危险骑摩哆,表演“超人”特技。
警方随后迅速锁定4人身分,其中3名学院生在车祸中,蒙受不同程度的伤势,但暂无大碍,警方也登门展开逮捕行动及充公摩哆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