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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民事诉讼 2年长者需赔2万余
(关丹30日讯)推事庭今日针对一宗车祸索赔案做出裁决,两名涉案的长者,必须赔偿一名司机2万3583令吉45仙。
被令赔偿者是车主和司机,即莫奇丁(70岁)及依莎阿都拉曼(66岁 ),被令针对2020年12月3日发生的一起车祸,赔偿另一名司机周宜圆(译音,32岁)。
推事诺依查帝指出,在考虑证人供词、文件和双方律师陈词后,她作出有关裁决。
推事指出,周宜圆是本案起诉人,他在车祸中损失2万2130令吉95仙;莫奇丁及依莎阿都拉曼是答辩人,损失为5965令吉29仙。
“此案重点应该是在P6(起诉人协调报告),列出肉眼可看到的损坏的零件和损坏资料等,有别于答辩人的D12(答辩人协调报告),仅有照片显示损坏的地方。”
她说,辩方第一名证人也拒绝更换一些零件,因为没坏或损坏程度不严重,尚可使用。
“法庭认为该名证人可到车厂亲自查视,结果只是通过照片作出评估。”
她说,法庭对诉方第3证人提出的损失2万2130令吉95仙感到满意,主要是证人亲自去验证损坏程度,因此允许该笔赔偿。
“起诉人的轿车维修了14天,每天获赔30令吉是合理的,总数为420令吉。”
她说,法庭也允许起诉人索取的1022令吉50仙堂费,及陆交局的10令吉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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