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约6万职业振兴补贴 董事经理 不认罪保外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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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诈领约6万职业振兴补贴 董事经理 不认罪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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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丹24日讯)私企公司董事经理涉嫌诈领“职业振兴计划2.0”近6万令吉补贴,今日在虚假申报罪名下,遭反贪会控上庭,惟他不认罪保外。
    被告森迪古马慕鲁肯(38岁,董事经理),来自淡马鲁吉道,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4项虚假申报补贴罪名,并由代表律师威再也山德仁陪同出庭。

    据控状,森迪古马于2021年6月24日,在关丹社险机构,身为公司雇主,呈交4份申报“职业振兴计划2.0”补贴文件,合计14名非公司职员者身分,分别索取1万3500令吉、2万6660令吉、8800令吉及1万600令吉,即总额为5万9560令吉的补贴。

    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判刑,罪成可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涉及数额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森迪古马(左)在律师及反贪会官员陪同下,离开法庭。
    森迪古马(左)在律师及反贪会官员陪同下,离开法庭。

    被告否认有罪后,控方也给选择性控状,即被告可选择在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将假文件当成真实文件)下要求审讯。在此条文下,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判刑,罪成可被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律师威再也在被告依然选择不认罪后,向法庭要求降低保释金额时指,被告需供养年迈父亲,而且在被反贪会逮捕后,充分配合所有调查工作,希望法庭能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作为4案的总保释金。

    惟反贪会主控官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总保释金额定为3万令吉及附带条件,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经考量,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3万令吉保外,同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此案展至11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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