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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父强奸女儿 今认罪面临3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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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日讯)兽父强奸女儿,今日在关丹地庭认罪,面临最高30年监禁和不少於10下鞭笞的惩罚。
39岁的被告(安保人员),今早在关丹地庭面对一项控状,随后向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俯首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在2023年4月25日,下午4时30分在马哥打柏迈住家的客厅,强奸14岁的女儿,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3) 条文。
被告面临不少於8年至3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於10下鞭笞。
今次主控官是法汀纳希拉副检查司,被告并无委任代表律师,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在告认罪后,决定在本月13日(星期三)公布判决。
据了解,被告一家于今年初从登州搬至关丹,被告女儿在事后不敢声张父亲兽行,直至在寄宿学校不愿回家,表现异样被老师察觉,始揭发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