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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选举冷静期 太长” 袁怀绍促缩短至1天
(马樟22日讯)马樟区国会议员袁怀绍说,他反对把选举冷静期延长至3天,同时他要建议延长14天竞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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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针对选举委员会前副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日前建议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以便竞选冷静期延长至3天,如此回应。
他告诉“自由今日大马”(FMT)网媒,3天冷静期太长了,如果缩短至1天则可接受。
与此同时,他也认为,选委会应延长14天竞选期,毕竟政党只在选举时期才推出竞选宣言,并没有长年展开类似的政治宣传。
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阐明,竞选活动必须在投票日的前一天结束。
另方面,雪州诚信党乌鲁冷岳国会议员莫哈末沙尼认表示赞同延长冷静期,以让选民有更多时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