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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厘清再执法
评论员: 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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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用私家车载货中罚单事件传出后,令许多人哗然和惊讶不已,因许多人都贪图便利,用私家轿车,尤其是四驱车或货卡载货物。
过去多年大家都相安无事,如今却传出要罚,难免令许多司机感到气愤,认为执法单位故意刁难大家“找吃”。
其实,取缔滥用私家车进行商业用途的条例并非新增的交通条规,只是执法人员议员之前都没严厉执法,所以大家也不去关注。事实上,凡用作商业用途的普通轿车、客货车、货卡等,都得拥有商业车辆执照,但碍于执照费比一般的私家车贵,还得每半年验车一次,所以大家都取巧不申请。
如今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在法律上他们确实有权有道理,不容我们去质疑。但,这当然仅限于取缔运载商业用途货物的私家车。若司机仅是运载私人物品,大可理直气壮地向执法人员反映,或出示证明,那并非商业用途。
事情不断延烧,许多不解的人会认为,那买货卡(hilux)不载货,还有什么意义?其实,如果交通工具是主要用于商业用途,司机可依法申请商业车辆执照,不就可安心驾驶了吗?
正当大家都还不明了执法的定义,警方或陆路交通局应该适时地举办讲解会,厘清何谓违法,何谓被允许,同时也应探讨,在没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特殊情况下,执法人员是否也应“法外开恩”,否则,司机中罚单,会认为中得不明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