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驾表演摩哆特技 3青少年罚款守行
(关丹8日讯)3名华巫裔青少年,在公路上危险驾驶及表演摩哆特技,今日各被推事庭判罪成后罚款、守行2年及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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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分别来自关丹甘孟路、关丹灿丽园及登州甘马挽的青少年,年龄介于16岁至19岁,今日由家长及关丹县福利局官员陪同,在关丹交警推事庭面控,承认在公路上做出以超人姿势骑摩哆、抬起摩哆车头行驶、蛇形走位(zig zag)和同伙飙摩哆等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举动。
3被告所犯罪行皆抵触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驾驶),罪成可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
被告家长在庭上向承审推事法汀娜阿布巴卡求情,希望年少无知的孩子能够获最轻惩处,并承诺将监督孩子在外行为;3被告也当庭许诺不再重犯,盼获法庭给予改过机会。主控官为纳菲莎警长。
据控状,首被告16岁华裔少年被告(辍学生),于去年9月18日凌晨2时45分,在关丹绕道路武吉朗云,进行危险炫技行为,被判守行2年及缴付800令吉担保金;其父亲(菜农)被谕令缴付500令吉担保债权(Bon Jaminan),确保孩子每月到警局签到及不再重犯其他罪行。
第2被告为18岁巫裔技职学院生,于去年6月26日下午6时30分,在关丹丹绒隆坡、关丹大街路及士拔海边路,骑乘摩哆进行危险炫技行为和飙摩哆,影片在社交平台疯传,被判罚款800令吉或以坐牢2个月替代。
第3被告为19岁工业培训生,于去年4月1日早上10时15分,在东海岸大道朝吉隆坡方向第212公里至198公里之间,骑摩哆进行各种危险炫技行为和飙摩哆,被判2年内执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