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伤妻子被控家暴 罗厘司机不认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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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殴伤妻子被控家暴 罗厘司机不认罪

    (关丹3日讯)罗厘司机殴伤妻子,今日被控家暴罪名时不认罪,获以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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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哈末三苏峇里(37岁),来自关丹巴都峇鲁,被控于10月31日下午3时,在住家蓄意致伤37岁妻子,殴打后者身体及眼睛至瘀伤。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以武器致伤)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并与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坐牢20年。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阿兹兰代被告求情,指被告与受害者育有5名孩子,希望获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候审。

    推事哈斯华妮随后以不可骚扰受害者及案中证者为附加条件,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订本月29日过堂。

    此外,一名印裔青年涉嫌以凶器殴伤同裔男子,在面控持武伤人罪名时不认罪。

    吉华拉马沙米(31岁),来自关丹班珍,控于4月22日晚上11时40分,在关丹英比恩古住宅区用铁棍殴打及致伤20岁同裔男子。

    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持危险武器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判高达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项兼施。

    吉华要求以最低保释金保外,最终获推事哈斯华妮允许被告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同样获展至本月29日过堂。

    上述两案主控官为爱妮艾迪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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