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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承认暴打邻居 今被推事庭伤人罪成 罚200令吉
(关丹26日讯)军人暴打邻居,今日在推事庭被控伤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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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莫哈末莫达,是名服役中军人,来自关丹巴当达迈,他今日是在刑事法典第358(因受严重激怒而袭击或使用刑事武力)条文下面控,当庭认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坐牢不超过一个月,或罚款不超过4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在邻居家前,因忿怒而暴打现年58岁的同籍男邻居,导致后者蒙伤。
被告今早被庭警带上推事庭后,向承审推事诺阿芝占承认因一时情绪失控,犯下暴打行为,有违纪律,始感后悔。
诺阿芝占在考量被告求情后,被判被告罚款200令吉或坐牢2周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