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海岸】 药剂行严谨观察 若开放使用 呼吁政府监管市场流向
(关丹丶劳勿丶文德甲15日讯)针对大麻医用合法化,药剂行普遍抱着严谨的态度观察,同时呼吁政府若开放使用医用大麻,务必严管大麻来源和监管市场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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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长凯里昨日披露,明年将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CBD)产品,这意味着自我国自1952年立法毒药法令和1952年药物销售法令后,首次把大麻医药合法化。
针对此情况,医药行业的态度两极化,一方对於有新的药物可用抱着乐见其成的态度,另一方则担心政府无法做好监管流程,担心大麻大量流入市场。
药剂行普遍认为,大麻医药合法化后很大可能会列入危险毒品/管控类药物(Dangerous Drugs/DD),与吗啡等同等级,即卫生局高度监管类药物。
关丹大西药房药剂师黄嘉文指出,目前药方的药物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普级类(C级)丶需医生处方类(B级)和高度监管类(A级)。
他说,其中A级的药物药房需注明流向和登记,一般上是涉及精神类药物。
他披露,很多国家都已合法化医药用大麻,但和其他监管类药物一样,当少剂量时是药物,一旦滥用,对药产生依赖性就成为毒品。
关丹利西药房药剂师利伟伦推测,医药大麻应该会首先应用在医院或是临终关怀医药上,随着推广,才有可能普级到药剂行。
他认为,依照卫生局的监管力度,药剂行的大麻量不用太担心,担心的是从其他渠道流入市场上的大麻,甚至私下栽种的大麻树等。
“卫生局如果想开这个豁口,就必须做好监管工作包括重新立法监管,否则一旦流入市场,很可能变成不可控。”
劳勿
卫生部预计明年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惟在中医角度,受访的医师认为此成分的麻醉成效可由其他药物替代,因此即使政府宣布合法化,他们在治疗中也会能免则免。
劳勿同善参茸药行中医师叶炜辉解说,当年向中国中医师拜师时,曾提及用大麻壳作为药物成分的说法,惟由于大麻在中国属禁药,并没有公开使用,至于我国即使会合法化,他也不打算使用此成分,担心其后遗症会影响身体健康。
“大麻主要是起麻醉功效,在西医方面可用于手术麻醉,至于我们从事中医无需进行大型手术,所以没必要用上大麻成分的药物作为麻醉。”
另一方面,刘树医师也认为,中医治疗可使用不同中药进行止痛效果,因此大麻二酚成分对于中医界而言,并非重要成分。
擅长针灸医疗的他说,在针灸方面无需使用到大麻二酚,所以即使当局宣布合法化,或不考虑使用。
此外,民众徐志良说,大麻用于医疗可说是历史悠久,拥有医药功效,因此他认同卫生局考虑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惟必须严厉管制,避免被滥用。
“若人民不成熟使用,反而会造成破坏及泛滥问题,到时肯定引起社会问题,所以在合法化之前,政府应慎重考虑管制方面的问题。”
文德甲:
卫生部预计会在明年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产品,尽管受访民众看法各异,但皆异口同声吁请政府必须严格及谨慎管制,以免发生滥用及外流市场贩卖。
马来西亚创业促进会彭亨州联委会主席林振华受访时说,在不少医学研究上,大麻二酚具有一定的医疗效果,在许多已获得医疗用途合法化的西方国家,大麻的医用范围已经是很普遍。
他认为,全世界各地都会发生大麻在市场滥用的情况,一旦大马政府落实大麻二酚在医用方面合法化后,必须采取更严格和谨慎的管制措施,避免大麻进一步被滥用及市场贩卖的的情况。
“尤其是在合法种植的课题上,政府更应小心处理。”
另外,淡马鲁蔘茸药行业者颜荣利受访时说,大马预计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产品,会引起民众对我国逐步落实种植大麻合法化的担忧。
他认为在医疗方面,相信还有许多药物,可以取代大麻二酚的医疗功效,一旦合法化,有者或趁此机会,非法将其他大麻产品带入市场,迎来更多的负面影响。
他希望政府或可重新探讨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产品的课题,以免在国内打开大麻遭滥用的缺口。
“倘若政府合法化医用大麻二酚产品的举措势在必行,政府则必须采取严格的管制行动,以免不法人士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