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174变DINA 改车牌示爱妻子,罚!
(瓜拉登嘉楼4日讯)为爱犯了错!豪华休旅车车主为了向妻子表达爱意,不惜将车牌改成妻子名字,擅改车牌的违规行为可招致遭罚款或监禁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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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警方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依斯迈曼警监指出,警方配合开斋节展开的“安全行动18”中,先后截停2辆丰田Alphard休旅车,两名同样来自瓜登的车主不约而同将车牌改成“MIRA”及“DINA”,只为了讨妻子欢心。
他说,驾驶“MIRA”的36岁车主是于昨午3时24分,在峇当米丁一带被巡警截停,而“DINA”的34岁车主则于20分钟后,在同一地区被警方扣留。
“询及为何擅改车牌,两名车主皆表示能迎来新车欢庆开斋节,一时兴起才将车牌改成爱妻及某人名字。”
依斯迈曼发文告指出,两名车主的理由不获接纳,警方随后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b),挂出仿照某些记号的车牌,以混淆执法单位视线罪名,扣留两人助查。
同时,他披露,警方也于同日晚上7时25分,在瓜拉尼鲁斯新市截停一辆福士伟根(Volkswagen)Golf MK6轿车。
他说,该轿车的车牌为“J3H3”,来自士兆的24岁司机以轿车在开斋节前夕才到手,未及将车牌改成合法规格,但最终仍连人带车遭警方扣留。
他指出,3名违规车主可在上述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至2万令吉或监禁1至5年或两者兼施。
他提醒民众即使忙于过节,也必须奉公守法,违规者都将遭到对付,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或监禁等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