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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伤2警官2警员 精神病男子认罪
(道北16日讯)一名患有精神病男子面控致伤2名警官和2名警员后认罪,道北推事庭择定下月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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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兹兹(42岁,失业),被控于上周六(12日)晚上9时,在甘榜士达一间无门牌民宅,挥刀致伤2名警官和2名警员共4人。
被告今日向推事卡马鲁表示认罪,推事择定3月17日过堂。
案情指出,事发当时,被告讨钱买毒品不遂发飙打人,道北警方派出4人前往劝阻,但是被告婉拒合作,还亮出一把刀致伤警方人员,导致他们头部、背部、手肘和手臂受伤。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本案检控官是莫哈末沙立副检察司。下月过堂将会提交被告的精神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