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不给早餐费还木棍侍候 逆子殴残疾父不认罪
(哥打峇鲁29日讯)残疾父亲向儿子索取10令吉早餐费,后者涉嫌用木棍欧打前者,今日更在哥打峇鲁地庭面控,被告否认有罪,案件择定于12月13日过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末凯里(34岁)被控于10月17日,早上10时,在万捷县柏卡兰甘榜杜顺榴槤的一间屋子,殴伤62岁的残疾父亲。
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在刑事法典326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325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刑罚。
此案由阿萨娜副检察司提控,承审法官为阿末峇兹里。
被告向法官要求保释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