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户头借给网友 2女惹祸被控
(关丹9日讯)尼日利亚籍表兄弟越洋施展“苦男计”,七旬退休护士及华裔女子误信借出银行户头提款卡,成了澳门骗局的“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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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陈楸妤
分别来自柔佛士乃的莎拉妮(71岁),及雪州万津的郑翠红(29岁,译音),今日先后在关丹第一及第二推事庭,面控刑事法典第411(非法拥有贼赃)条文。
结果前者因年事已高,被判守行2年,而后者则被罚款4000令吉,否则以坐牢5个月替代。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控状,莎拉妮被控于9月2日中午12时23分至4日晚上8时28分之间,在关丹德伦敦大厦CIMB银行,通过名下户头接收18岁女学院生汇入3500令吉款项,做为办理出售摩哆的手续费用。
郑翠红则去年4月21日中午12时15分至同年6月12日下午2时,在关丹米昔拉路丰隆银行,以名下户头接受48岁女退休老师汇入14万8490令吉,做为向关税局赎取“拿督”级男网友寄送的贵重礼物费用。
两人认罪后,皆对借出银行户头提款卡一事,表示后悔,尤其是七旬的莎拉妮更指她因出自仁爱之心,对声称经济拮据的男网友处境表示同情,才会将当时存额仅剩250令吉的户头提款卡,以快邮方式寄给对方。
莎拉妮说,没料一番好意却成了骗局的工具,让第三者受骗和蒙受财物损失。
郑翠红在求情时指,她在面子书上结识尼日利亚籍被告,两人相交3年后,对方提出借用户头,直到警方寻上门,她方知成了犯罪活动的一份子。
表兄弟关系的非洲尼日利亚籍男子周五(9日)面控两项澳门骗局诈骗罪名,两人皆否认有罪,案件获展至本月23日过堂。
据首控状,首被告伯纳德及次被告班杰明,皆32岁,两人于去年4月21日中午12时15分至同年6月12日下午2时,在关丹米昔拉路丰隆银行,利用他人银行户头接受48岁女退休老师汇款,做为向关税局赎取“拿督”级男网友寄送的贵重礼物费用。
两人以不存在的礼物为由设陷阱,诱导受害者将总额14万8490令吉汇至相关户头,以达到犯罪目的。
次控状指两人于9月2日下午4时33分,在关丹斯里马哥打住宅区某单位内,以有意购买摩哆为饵,欺骗女学院生汇出3500令吉做为摩哆易名手续费用。
上述两案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1)(串谋罪名)条文,并以刑事法典第411条文同读。
两庭推事分别是诺努纳英及诺阿芝占,主控官为卡蒂嘉副检察司及沙利查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