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1日讯)关丹市政厅指示县内所有商家,配合今年的国庆月到来,在各自商店张挂辉煌条纹(Jalur Gemilang)及彭亨州旗。
市政厅于上月20日发出通令公函,指示县内所有持商业执照及商店业主们,需于7月25日至9月16日的国庆月期间, 在商店张挂国旗及州旗。

市长拿督札里查在公函中也提醒,国旗及彭亨州旗像征着尊贵与主权,因此必须悬挂,同时确保在良好状况。
他说,若有退色或破烂的旗帜,必须尽速替换。若没有遵守,将受到执法行动对付。
“希望随着商家们都张挂国旗,能让此次的国庆月更有气氛。”
市政厅也感激各界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