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否认蓄意弄伤妻子 被允以3000令吉保释 (关丹16日讯)男子被控蓄意弄伤妻子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案件另择本月30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尼达扎(29岁),被控于本月7日,晚上约8时30分,在住家甘榜珍嘉乐邦,蓄意伤害妻子。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323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刑罚。 被告今日在推事面控时,否认有罪。 推事东姑依丽娜随后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菲道尔副检察司。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