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0日讯)中年华裔园丘员工涉嫌挥刀恐吓同事,今日在刑事恐吓罪名下被控时不认罪,获以3500令吉及附加保外条件下保外,案展至本月24日过堂。挥刀恐吓同事
被告李伟文(译音,55岁),来自关丹,控于去年8月31日下午4时30分,在关丹林明路甘榜哥力的一座油棕园内,对22岁巫裔青年,即朝后者面部挥舞巴冷刀,恐吓将致伤后者,甚至致死对方。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里协助求情减刑时指,被告已婚,与妻子共育一名孩子,目前月入3500令吉,同时愿意接受控方建议的附加保外条件。
主控官迪圭加仁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庭择定不可骚扰案中受害者及证人至案件审理结束,获承审推事依丽娜奥斯曼接纳,允许被告在遵守附加保外条件下以3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定于本月24日过堂。